来源: 发布时间:22-11-01 15:30:59 点击数: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经各人报名,各二级学院、部门推荐,人事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评,11月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同意推荐以下10名教师赴塞浦路斯欧洲大学攻读博士学位。
具体名单如下:
殷兴光、高妍、石杨、李君梅、何潇、魏超、李一欢、魏兰妤、张洁、辛萌
公示时间: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纪委综合室反映。
监督电话:33732188(国际交流与合作处)
举报电话:33732432(纪委综合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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